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纺织服装产品必须符合GB标准要求才能在中国销售。 GB/T 5296标准包括第4章“纺织服装使用说明”。
标准要求如下:
基本原则:
-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简短、准确、科学、易懂.
- 使用说明应准确描述产品,不得含有夸大或虚假内容。
操作说明的内容:
-必须注明合法注册的具有法律责任的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。
-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的原产地须注明产品及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代理商、进口商或销售商合法注册的名称和地址。
- 应标明产品名称,并注明产品的实际特征。
-国家、行业标准中有产品名称术语和定义的,应注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。
- 国家、行业标准中没有产品名称术语和定义的,应注明使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解或混淆。
- 应明确说明产品型号或特点。对于纱线,产品的线性度应标明至少一项主要特性,如密度、长度或重量。应指定织物产品的至少一项主要特性,例如质量、密度或单位面积宽度。服装产品必须准确注明服装尺码。
- 服装还可以更改产品长度或产品周长等也可以指定。
- 丝袜应标明尺码或穿着范围,而连裤袜应标明尺码或穿着范围。标明佩戴者身高和周长范围。
- 头套产品必须标明头口周长或尺寸范围。
- 手套应根据有效手掌长度和宽度进行标记。
- 其他纺织品应根据产品特性标注尺寸或规格。
- 产品必须按照FZ/T01053规定注明纤维成分和含量。
- 皮革服装必须注明纤维成分和含量。按QB/T2262标明皮革类型。
-产品按GB/T 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示保养方法,图形符号上可添加相应的说明文字。
- 产品必须标明其使用的国家、行业、地点或企业的产品标准号。
- 必须按照GB 18401规定产品的安全类别。
-对因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注意事项,对有储存义务的产品应注明储存方法。
GB/T 5296.4:使用说明消费品 -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